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技工院校学籍管理和学生资助管理核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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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10-22

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技工院校学籍管理和学生资助管理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7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2〕13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指南>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4〕9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技工院校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以下简称“资助政策”),决定对全省技工院校学籍管理和学生资助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基本内容

(一)学生学籍管理核查。本次核查覆盖全省各技工院校,核查对象为各校在校在籍学生,重点聚焦2026级秋季新注册新生,同步核查往届在校生、顶岗实习学生、长期请假学生及休学、复学、退学、转学等学籍异动学生,实现学生全覆盖。

1.新生注册合规性核查。通过“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严格做好新入学学生学籍信息录入、审核、审批等工作,按时完成新生注册工作。严查违规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人员、提前注册学籍、虚假注册新生学籍、违规补录学籍、违规将非全日制教育学籍注册为全日制教育学籍等违规情形。

2.学籍信息真实性核查。逐校逐人核实学生身份信息、户籍信息、就读信息,严格比对信息系统注册数据与学生实际就读情况。重点排查虚假学籍、重复学籍、空挂学籍、人籍分离、冒名顶替就读等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学生已退学、辍学、离校、失联但未及时注销学籍,跨校重复注册学籍,违规挂靠学籍套取政策补贴等违规行为。

3.实际在校情况核查。全面核对学校台账在籍人数、信息系统登记人数、实际到校就读人数,逐一排查数据差异问题。分类核实正常在校上课、校外顶岗实习、长期病假事假、休学、逾期未返校等各类学生状态,精准统计真实在校生基数,建立学生状态动态管理台账。

4.学籍异动规范性核查。全面核查各校学籍异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核查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注销等异动手续是否齐全、流程是否规范、审批是否合规、学籍异动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是否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学籍异动申报,核查是否开展了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数据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数据的比对工作。杜绝随意更改学生学籍状态、拖延异动报备、无手续异动等问题,健全学籍动态监管机制。

(二)学生资助管理核查。涵盖全省技工院校享受免学费、国家助学金资助的所有在校在籍学生,各校资助申报、审核、公示、上报、资金发放、档案管理、问题整改等全流程工作。

1.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核查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学生是否符合政策条件,重点核查技工院校大龄学生、缴纳社保学生申报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是否符合政策条件;受助资格认定和程序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核查资助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公示内容全面、公示期限达标、公示范围规范,公示记录完整留存;资助资金发放方式和流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套取、挪用、滞留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

2.信息系统使用情况。核查是否全面严格通过信息系统进行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学生的资格申报、审核和审批;信息系统内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学生人数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3.资助政策宣传情况。核查是否开展了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学生特别是新生是否了解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

二、核查工作安排核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自查阶段(10月31日前)。各技工院校根据核查内容,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在校生学籍管理和资助管理工作全维度自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撰写完整自查工作报告,按时报送至属地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市级核查阶段(11月15日前)。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技工院校自查基础上,对本地区所有技工院校学籍管理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实地全面核查,确保不漏一所学校一个学生。核查结束后,按要求形成核查情况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学生学籍管理和资助管理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于2026年11月30日前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省级复核阶段(12月底前)。根据各地核查情况,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各市州享受资助的技工院校适时开展抽查复核,视情况赴相关院校现场指导。

三、核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学籍与学生资助核查是筑牢资助资金安全防线、规范技工院校办学行为的重要举措。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技工院校要充分认识本次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院校主体责任、属地市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助资金安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杜绝走过场、流于形式,确保核查工作落地见效。

(二)坚持实事求是,从严核查整改。核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排、不留死角,对核查发现的学籍异动不及时、人籍分离、虚假学籍、资助资格审核不严、资金发放不规范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查实的虚报冒领、套取挪用资助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停止资金拨付,按规定追回违规资金;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瞒报、漏报问题,严禁弄虚作假掩盖违规情况。

(三)严守工作纪律,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严格对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阶段工作,按时保质报送自查报告、市州核查报告。报送材料要内容详实、数据准确,不得迟报、缺报。核查工作人员要恪守工作纪律,坚持客观公正,依规开展核查,严守学生个人信息保密规定,严禁泄露学生身份、户籍、家庭等隐私信息。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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